王家辉,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业务侧重于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及民刑交叉案件,擅长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及民商事案件辩护、代理,律师团队常年担任政府、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工作期间积累了大量的刑事、经济案件处理经验,以专业刑事辩护团队为依托,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参与撰写《量刑实用手册》、《企业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范与规制》、《醉驾型危险驾驶罪裁判无罪报告》等书籍文章。
代表案件:
执业期间参与办理
1、临沂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作良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案
2、临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程建民受贿、贪污案
3、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秀伟受贿案
4、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潘云峰受贿案
5、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黄山派出所教导员高维东(副科级)受贿案
6、兰山区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玉然受贿、行贿案
7、莒南县发改局原局长庄乾国(副处级)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8、临沂市公安局正科级侦查员宋传增(原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平邑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9、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玉林被控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10、山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山东利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梅开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沂翔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执业经历:
自2018年至今在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执业
获得荣誉:
2018年被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评为“2017年度优秀执行主任”;2019年被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评为“2018年度品众元新锐律师”;2020年被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评为“2020年度优秀律师奖”;2022年被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评为“2021年度兰山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2022年被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评为“卓越奉献奖”;2022年被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评为“2021年度兰山区优秀律师”;
社会职务:
2019年被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聘任为“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