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示范河湖建设的通知》,公布了拟建设示范河湖(第一批)17个,临沂市沂河入选。
拟建设示范河湖(第一批)名单
1
东部地区(4个)
徐州市大沙河丰县段(江苏省)、湖州市德清县蠡山漾(浙江省)、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安徽省)、临沂市沂河(山东省)。
2
西部地区(5个)
丰都县龙河(重庆市)、西昌市邛海(四川省)、赤水河(贵州省)、石羊河(甘肃省)、渝河(宁夏回族自治区)。
3
南部地区(2个)
莆田市木兰溪(福建省)、韩江潮州段(广东省)。
4
北部地区(2个)
坝河朝阳区夏家园社区段(北京市)、松花江佳木斯段(黑龙江省)。
5
中部地区(4个)
洛阳市伊洛河(河南省)、宜春市靖安县北潦河(江西省)、武汉市东湖(湖北省)、浏阳河(湖南省)。
通知指出
在2019年11月—2020年12月期间,用一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成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为全国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
《通知》明确
明确了示范河湖建设标准,从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基础工作、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管护成效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关省份要结合当地实际,在示范河湖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符合当地条件的河湖治理标准。
2020年12月,水利部将委托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部直属单位组织验收,提出验收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按标准完成示范河湖建设,未通过水利部验收的,取消示范河湖资格,停止激励措施,并取消下一批次有关奖补遴选资格。
《通知》还提出
将推动河长制湖长制
从“有名”全面转向“有实”
日前
临沂市总河湖长王玉君、孟庆斌
签发了临沂市第4号总河(湖)长令
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
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
开展河湖清违清障“回头看”
在“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基础上,开展一次清违清障“回头看”,逐个排查,逐项梳理,依法依规科学规划、有效利用,严防河湖违法问题反弹和死灰复燃。
2
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高度重视城乡居民饮用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安全,加快中心城区和县城备用水源建设。
3
开展河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在开展河湖清违清障“回头看”、深化河湖“五乱”整治的同时,组织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活动。
4
加快黑臭水体治理
以创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为抓手,多措并举,系统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恢复生态等综合措施,遏制水体污染,提升水环境质量。2019年底前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2020年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5
加快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
2020年前完成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重要部位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重要河段视频监控终端安装,实现对非法采砂、非法取水、污水乱排、非法建设等敏感问题监控全覆盖。将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文、渔业执法等相关部门涉河涉湖数据信息统一整合到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为河湖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沂河:我们的最美家乡河
2017年12月17日,由水利部开展的首届“寻找最美家乡河”大型主题活动举行,临沂市沂河作为山东省唯一入选河流成功入选全国十条“最美家乡河”。